各党(总)支部:
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,请各支部按照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《转发<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>的通知》(赣组字[2015]80号)的要求,结合实际情况,认真贯彻落实。在此基础上,提出以下几点要求:
1.安排专人与滞留学校毕业生党员定期联系,掌握其去向、现状等,努力使每名党员都能与党组织保持联系;
2.建立健全滞留学校毕业生党员管理信息库与管理台账,规范滞留学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;
3.严格落实滞留学校毕业生党员党费收缴工作,教育党员自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;
4.对滞留学校的毕业生预备党员,各(总)支部要依据有关规定做好转正工作;
5.加强滞留学校毕业生党员日常管理监督,建立健全退出机制,及时稳妥处理不合格党员,及时处分违纪党员。
特此通知。
组织部(人事处)
2017年4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