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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  
 
教学大楼防火管理规定
2015-05-27 00:00 佚名   本站原创  审核人:

为了加强教学大楼的防火工作,做到防火安全,人人有责,特制定以下规定:

一、不准在教学大楼燃烧纸、杂物等,违者罚款100/次,情节严重的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。

二、严禁使用电炉、热得快等,严禁使用灯泡烘烤衣物或用来取暖。

三、爱护消防设施,严禁玩弄消防龙头,消防水袋、灭火器等,违者罚款100/次,造成损坏还须照价赔偿,情节严重的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。

四、遇发生险情,首先切断电源,及时拨打119电话,全力以赴进行救火,并从安全通道疏散人员,保护好人身和财产安全。

已是首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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